公 告
哈尔滨市群勤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环办函[2014]128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14年10月份在公司内部对“仿制废电器”进行了******自查。
1、自查方式。成立自查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组员由装卸部、质检部、仓储部、拆解车间、报表中心、监控中心等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组成。组织会议对各部门所涉及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经分析研究后,公司将核查小组又分成两组,一组进行现场核查,并对已经拆解过的废旧电器所涉及的人员及部门如装卸、质检及拆解人员进行回访核实;一组对监控视频进行大量回放。
2、自查结果。我公司2013年年底库存为零,2014年2月14日开始收购家电基金范围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购过程中我公司严把收购质量关,“仿制废电器”不收购,其它不符合基金补贴要求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缺少关键部件)原则上不收购,客户送的货在接收验货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基金要求的废电器电子产品(一般都是缺少关键部件)我公司都将其纳入非基金库房进行单独管理,单独入账、拆解和处理。
对已入基金库房在拆解过程中发现的微量不符合基金补贴要求的(主要是缺少关键部件)废电器电子产品我们公司在申领基金补贴之前都做了扣除。
另外,我公司对每天的拆解过程进行视频录像回放,在回放筛选过程中未发现有“仿制造假废电器”。
哈尔滨市环保局每周两天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巡查,在工作上给予了很大的指导帮助。 截止目前,我公司上报国家系统及申领补贴的数量之内没有“仿制造假的废电器”。
以上就是我公司关于【环办函[2014]1280号】文件的自查情况,现向社会予以公布,接收公众和行业内部监督, 哈尔滨市群勤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